高雄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有一名駕駛,開車經過大寮區和發路上,發現前車居然從副駕駛座丟出垃圾,這名駕駛氣得向環保局檢舉,沒想到環保局的回應卻是,從副駕駛座丟出來的垃圾,難以認定是否為前車駕駛丟的,也無法確認乘客身份,因此無法舉發,讓後車駕駛不能接受,在網路上痛批,難道以後亂丟垃圾從副駕駛座丟,就不會被檢舉嗎,吸引廣大網友響應,希望盡速彌補法律漏洞。
副駕亂丟垃圾,丟得迅速、丟得灑脫、丟得很自然,卻因為無法可罰,誇張行為一再上演,7日高雄大寮和發路,前車副駕駛座丟出一包檳榔袋,後車駕駛氣得向環保局檢舉,卻得到這樣的回應,環保局說不受理因為行為人是副座乘客,難以認定是駕駛,所以無法開罰車輛所有人,又沒辦法查到行為人身份,因此不能舉發。
讓檢舉人氣炸PO文,以後亂丟垃圾要從副駕丟就不會被檢舉,以後晚上再也不用趕垃圾車,不少網友直呼真的很沒公德心,也有人反諷根本生活智慧王,以後家用垃圾都去副駕丟出去。
高雄環保局稽查科長王健州說:「環保局已建議環保署,比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調整,以車主為舉發對象。」環保局說駕駛人丟垃圾可以罰1200-6000元,但對於副座卻兩手一攤,只能丟下一句無法可罰,還是應該請主管單位盡快修法,別讓心存僥倖之人真有漏洞可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