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資深音樂人黃舒駿,因不滿老東家「歌林音樂公司」,沒有經他的同意,將原本由他創作,屬於雙方各擁有一半權利的19首詞曲,登記成享有100%著作財產權,害他在中國發展受阻,因此對歌林音樂公司和負責人提出違反《著作權法》告訴,而官司結果也出爐。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沒有侵權問題,處分不起訴,並經高檢署駁回再議,黃舒駿不服,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而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交付審判無理由,予以駁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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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 官司 黃舒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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