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師「剪髮.逼食」2度遭罰仍教課 家長:很害怕

徐孟蘭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大里區一所國小的陳姓女老師,14年前曾對學生不當管教,違反兒少法,被當時的社會處、裁處罰鍰六萬元,校方記大過懲處;一年多前又被爆出不當管教13名學生,社會局認定再次違反兒少法,重罰16萬元。人本基金會認為,陳姓女老師,是台灣教育史上,第一位被兩度開罰的老師,調查期間,卻只被暫時停聘,今年3月又回到學校教英文,質疑教育局和校方縱容不適任教師。對此教育局回應,過程都有持續調查,並且在5月3日開教評會,決議解聘陳姓女老師。

學生家長在民代的陪同下,說出了他們內心的恐懼,他們的小孩,就讀台中大里區的一所國小,學校一名陳姓女老師,去年11月被爆出,她自拍影片,對學生剪頭髮,強迫餵食,統計有13名學生受害,當下老師被暫時停聘,接受調查,但她卻又在今年3月,回到學校教英文。

學生家長說:「小朋友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學區就是在家附近,可是我們今天為了要躲避這個老師,難道說要叫我們家長,就是要去遷戶籍,然後把孩子轉學的嗎,不然我們要怎麼辦呢。」

學生家長深怕自己的孩子,再次受到不當對待,認為教育局和校方,縱容不適任教師,人本基金會更表示,這名陳姓女老師,去年因為不當管教,被社會局認定違反兒少法開罰16萬元,再更之前,民國98年時,也因為不當管教,被當時的社會處裁處罰鍰6萬元,記大過處分。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主任曾芳苑說:「陳姓教師的個性就是到處找麻煩到處告,所以所有的老師都非常害怕,行政單位也一樣,每天就是要去面對陳老師,說我的調查報告出來了沒,我的懲處怎麼樣,如果你怎麼樣的話我會告你。」

被兩度開罰的老師,依然回到學校教書,家長和學生都無法接受,對此教育局解釋,女老師3月13日回學校教書是因為調查認定霸凌不成立,但經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解聘的必要,台中市教育局主祕郭明洲說:「學校在5月3日召開教評會審議結果,予以解聘,一年不得聘任之處分,讓不適任教師離開校園。」

女老師被解聘,一年內不得聘任,但人本基金會認為,不適任教師應該要終身解聘,對此教育局也回應,說她一年後想繼續教書,就要重新參加教師甄選,而她過去涉及的不當管教紀錄,還是會存在,各校都會做為參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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