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辦案」致少女被性侵 警方懲處出爐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桃園一名張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引誘年僅13歲的少女性交易,少女不願意赴約並配合警方釣魚執法,但當天在警方監控下,少女竟然還被男子載走遭到性侵,雖然隨後警方逮捕張男到案送辦,這件釣魚執法烏龍事件,如今警方的懲處結果出爐。

桃園市警局聲明,中壢分局109年11月間偵辦違反兒少性剝削案件,經警局督察室專案查處,偵查人員未能注意少女人身安全,損及被害人重大權益,針對違法部分,將相關人員記過,並改調行政警察工作,另依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及第130條廢弛職務罪嫌,將小隊長吳建明及偵查佐陳昭慶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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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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