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瑩 劉俊男 報導 / 台北市
台灣之星員工「內神通外鬼」,一名羅姓員工夥同兩名男子,以8家公司名義申購2萬4千個門號,再轉售給中國詐騙集團使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台灣之星未落實客戶身分查核與審查、內控機制失靈,決議加重裁罰一千六百萬元,創電信產業最高開罰金額。面對重罰,台灣之星認為主管機關以未確定事實重罰深感不公,將會提出行政訴訟。
台灣電信台灣之星,2年前才被台灣大哥大併購,直逼中華電信的龍頭地位,不過現在卻傳出台灣之星的員工內神通外鬼,向自家電信申購門號,再轉售給中國詐騙集團使用。
羅姓員工夥同兩名友人,以8家公司名義向公司申辦2萬4千個門號,而這些門號分47次申辦開通,再把SIM卡寄給中國的詐騙集團,中國的犯罪集團拿到SIM卡後,向網路平台申辦帳號,通過網站OTP認證,成功拿到帳號,再用這些虛設帳戶,進行詐騙。
NCC認為台灣之星未落實客戶身分查核和審查,而且內控機制失靈,決議裁罰1600萬元,這也是創電信產業最高開罰金額,回顧今年NCC裁罰電信案,亞太電信在今年3月被開罰450萬,海峽電信今年7月被開罰30萬,而台灣之星在今年7月就因為1000多個門號轉給另一家企業,部分門號被詐騙集團使用,被開罰100萬,這次又被開罰1600萬。
法務部長蔡清祥說:「法務部有要求台高檢署整合相關的執法單位,整合所有的力量共同打擊犯罪,尤其是詐騙集團一定要向上溯源。」法務部要求高檢署嚴查,要追溯詐騙集團的上游,不過,台灣之星認為,NCC以未確定的事實重罰,覺得不公,表示將會提出行政訴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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