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道詠 沈麗容 報導 / 台北市
去年在新北市樹林一名單親媽媽因為經濟壓力、憂鬱問題,用枕頭悶殺6歲兒子,經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認定這名單親媽媽不符合減刑標準,昨(22)日重判她16年5個月,全案還可上訴。這是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判刑最重的一個案件,就有律師認為國民法官沒有過往法院判決的包袱,認為做錯事就該嚴懲,因此判刑越來越重。
國民法官宣傳片:「用民意打好司法地基。」國民法官制度讓各行各業都能走進法庭用經驗
國民法官宣傳片:「評議的時候也是大家會去提出觀點,我覺得應該要給怎麼樣的刑期。」國民法官能在審判中表達意見,但量刑似乎都偏重,22日宣判的悶殺案是目前刑期最重,持刀殺夫案判處7年2個月,台北市一起酒駕致死案也判7年2個月,基隆另一起酒駕致死又肇逃則合併判刑9年,似乎由國民法官審判刑期都比較重。律師劉韋廷說:「法官因為所在的法院對於類似犯罪行為都有類似判決刑度,因此高低差不能差距太大,但國民法官就沒有這樣的包袱存在,所以認為這個被告如果真的有做錯事就應該予以重懲。」
掌握判決的權力但也得承擔壓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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