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1萬2停車費! 新北男緊跟友人車離場挨告

拒繳1萬2停車費! 新北男緊跟友人車離場挨告 | 華視新聞
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停放車輛在一處室內收費停車場,長達4個月都未駛離,停車費高達1萬2,但他不願繳納,決定夥同李男友人開另台車進停車場,利用對方駛離的機會緊跟其後,成功出場,事後被業者發現報警,士林地院的判決結果曝光。

據判決書記載,林姓男子自2021年12月27日起,就將車輛停放在新北市一處地下停車場,中間從未駛離,直到2022年4月26日,林男才發現積欠費用高達1萬2100元,但他不願付清全額,決定拜託李姓友人幫忙,請對方開車載他進入該停車場,待自己的車輛取完後,立即緊隨李男車尾離開,加上他們是在緩衝時間內開走,所以不須付任何費用。業者發現此事,向新北市蘆洲分局報案。

2人接受偵查時,林男坦承所有犯行,不過李男僅坦承有開車載林男進入停車場,並碎念他:「怎麼不停車費繳一繳」矢口否認犯行,但林男對此出面佐證,檢方同時察看監視錄影畫面、翻拍照片,以及告訴代理人指訴,認為2人有犯意聯絡和行為分擔,皆為共同正犯,均依詐欺得利罪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林男不思以正當方式取車,又有公共危險、妨害公務、賭博、詐欺等前科紀錄;經考量他與業者達成和解,態度良好,事後依非法由自動收費設備得利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李男的判決則尚未出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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