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鋒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有一名機車騎士,經過大里區好來五街的三叉路口,因為路型看起來比較直,他沒打方向燈就直接左轉,被後車錄影檢舉,開罰1200元,警方還向他解釋開罰原因,說這裡不是直線的路段兩條路是不同路名,依規定要打方向燈。記者實地查看,現場是Y字型的路口,路型稍微向左偏移,許多機車騎士都是沒打方向燈就直接往前行駛,違規情況相當嚴重。
綠燈亮起,機車騎士往前行駛看起來沒什麼問題,但有民眾被檢舉收到1200元罰單,原因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還被記了一點。這裡是台中大里區好來五街通往立新街的Y字路口,地上沒有畫左轉標線,因為路型看起來比較直,許多駕駛人都會直接往前走,不會特別打方向燈,民眾:「我都直接走沒注意。」但也有民眾認為這個路口明明就是彎的,附近民眾說:「不像啊哪有像直行。」附近民眾說:「要打方向燈我們才知道要左轉,比較不會危險啦。」
民眾在社群貼文,說明警方開罰是因為這裡「不是直線的路段兩條路是不同路名」,但台中市區也有好幾條道路,不同路名卻都是同一條路,像是文心路與東山路還有東興路與漢口路等等,關於這點警方又怎麼解釋?
台中市警霧峰分局十九甲派出所所長陳兆鉮說:「該路口不僅路名不同路型也不同,行經該路口時如果要左轉,或是往左偏移的時候,要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警方強調,市區的這些道路雖然名稱不同,但都是直行的,只要民眾發現路型稍微有點偏移,都應該使用方向燈避免發生追撞事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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