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車道沒打燈被檢舉 「5分鐘9罰單」騎士慘噴萬

劉漢生 孫慧娟 謝育炘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一名騎士日前騎車行經永康台一線,被人檢舉變換車道時沒打方向燈,5分鐘內遭警方連續開出9張罰單,一共要繳10800元,懷疑可能有人故意跟車檢舉,民眾說違規受罰能接受,但是5分鐘開9張罰單實在不符比例原則。

民眾收到紅單,遭人檢舉機車變換車道沒依規定打方向燈,不過讓他不服氣的是,相同違規行為竟在5分鐘內,被連續開出9張罰單,騎士父親說:「他(兒子)接到紅單時他很氣憤,5分鐘內檢舉9張罰單,2秒鐘開2張,有幾張是(輪子)稍微壓到線,騎出去一點就被檢舉了。」民眾說挨罰騎士是他兒子,上個月8日下午,兒子出門幫他買吃的,行經永康中正北路,被其他人拍照檢舉,5分鐘檢舉9次,一張罰單1200元共要繳10800元。騎士父親說:「就是故意要跟著你的,完全就是故意的,他(警方)跟我解釋說,有跨過路口(所以開罰),我說6分鐘時間,不可能沒經過任何一個路口。」

台南永康分局交通組長葉敏旭說:「經重複審視檢舉影像,茲因違規地點均已行駛,一個路口以上(因此開罰)。」民眾強調違規受罰應該的,但短時間內密集開出多張罰單,實在不符比例原則,但想申訴也會被駁回,因為根據道交條例,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以舉發1次為限,但騎士是經過多個路口,符合開罰標準,其他民眾說:「太誇張了,檢舉一次就好了,哪有人檢舉那麼多次的。」

台南市議員(民)朱正軒說:「裁罰是一個手段不是目的,連續針對同一個行為,開出九張罰單,我們覺得這已經明顯失去,裁量的比例原則。」而台南市長黃偉哲回應,警方作業流程有檢討空間,也可能要用AI科技輔助裁處,減少類似民怨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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