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台南市一名陳姓男子開設畫室,並擔任老師教授學生繪畫,卻趁授課時撫摸女童胸部、大腿、下體等等,猥褻次數達308次,事後陳男經精神鑑定有「戀童症」,且再犯風險高。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308罪,各處3年6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台南市府也公布畫室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並令終身不得任教。
台南市社會局表示,本案於今年1月6日接獲通報後,社會局、警察局及教育局等,立即啟動跨局處合作機制,社會局於第一時間指派社工聯繫家長及學童,同時主動聯繫警察局婦幼隊及台南地檢署啟動一站式司法程序,並由檢察官進行偵辦。
經調查認定,負責人陳進清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於今年2月15日公告負責人姓名;教育局也召開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負責人陳進清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及教職員工,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重罰25萬元。
社會局說明,本案社會局除指派社工關懷外,教育局於獲悉後,學校也立即啟動校內關懷機制,由學校輔導教師列案進行輔導,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也持續列管追蹤學校輔導情形,目前學生在校學習及生活適應狀況正常,未來仍會持續提供心理支持與關懷;台南市府強調,若任何人對兒少有不當對待,絕對追究到底,並依法進行處罰,以確保兒少最佳利益。
回顧整起案件,擔任繪畫教學老師的陳男,自2011年9月至2023年2月間,於上課時間對9名女童伸狼爪,撫摸其胸部、大腿、下體、背部、腰部等行為,總計共308次猥褻,且其中一名女童遭猥褻達3年,被撫摸腰部、胸部、及臀部總共114次;另名女童除了被陳男摸背部,還將手伸入女童的內衣撫摸胸部,甚至有2次被強拉手臂,碰觸對方的性器,猥褻得逞總共51次。
法院囑託嘉南療養院,對陳男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顯示陳男有「戀童症」,但戀童症非精神障礙也非心智缺陷,辨識行為能力皆屬正常;另指出,陳男有「高再犯風險」,應及早治療。
台南地院認為,陳男身為畫室老師,長年受到家長及學生信賴,卻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做出多次犯行,對被害人及所屬家庭造成永不抹滅的傷痛,也嚴重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最終依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308罪,各處3年6個月,合併處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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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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