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品瑄 侯正倫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三重一名4歲女童,去年行經超商前的破損水溝蓋,整條腿意外踩進去嚴重受傷,縫了66針,但媽媽痛批區公所不聞不問,連第一次協調,公所人員都不入場,叫家長直接提告,事發半年賠償金額都還沒喬好,對此三重區公所回應,一直都有在協調,但就是沒達到共識。
女童右腿,皮開肉綻鮮血直流,傷口將近20公分長,腳上貼著紗布就算逐漸癒合,傷疤還是清晰可見,做媽媽的實在不忍直視,受害女童媽媽董小姐說:「她現在每天起床,第一句就是問我說,媽咪我今天可以穿裙子嗎,甚至反過來跟我說,如果我沒有掉進水溝蓋的話,我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穿(壓力褲)了。」去年7月年僅4歲的小女童,和保母去新北市三重的超商買東西,在門口等待時,腳不小心踩進生鏽破損的水溝蓋,右大腿和小腿嚴重撕裂傷,送醫縫了66針,但讓家長無法接受的是,女兒已經受傷,但區公所市府包商卻互踢皮球,處理態度消極。
受害女童媽媽董小姐說:「每次通話,他們就會特別跟我說,因為妳有妳的權益,所以如果妳不想等的話,妳就直接去提告,公所讓我感覺,從頭到尾都是叫我走國賠訴訟,他們不想管。」媽媽控訴,意外發生兩個月後,市府都沒有關心,第一次協調時,公所人員沒有進入調解現場,媽媽去年10月提出國賠申請求償100多萬,公所卻說醫院說涉及個資,拒絕提供相關資料,一直到12月底,賠償金額還喬不攏,拖了快半年都沒有結果,三重區公所區長王坤南說:「已經有多次的一個協商跟協調,那目前雙方對於賠償金額,仍未達到共識,那我們持續會跟家屬,來做一個協調。」
但孩子一個月的醫藥費就要一萬元,每半年還得花兩萬,重新訂製壓力褲,長大後的傷疤雷射費用,也是一大筆錢,任誰也沒有想到,走在街上竟會掉進水溝蓋,就算傷疤好了,恐怕也會這陰影,也在母女心中難以抹去,受害女童媽媽董小姐說:「(女兒說)媽咪水溝蓋不能走,會掉下去喔,我聽了真的很難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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