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謝姓男子因2次酒駕、55次交通違規,又滯納17筆汽車使用牌照稅,積欠高達52萬7千多元,經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囑託地政機關,查封謝男持分的4分之1房產後,他的姊姊先代償12萬1,000餘元,其後又由妹妹提供現金,由姊姊到場繳納40萬6千多元,全部繳清後就由新北分署塗銷查封登記。
據了解,38歲的謝姓男子,曾在2014年5月間酒駕,經法院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6萬元。然而,謝男沒有學到教訓,又於2016年12月間及2021年8月間,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被警方攔檢,發現酒測值均超標,分別移由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及桃園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9萬元及2萬2,500元罰鍰,駕照還因此被吊銷。
怎料,謝男後續又因交通違規55次,累積裁罰約有30萬元,其中「無照駕駛」及「闖紅燈」合計超過30次,行徑堪稱「行動炸彈」。此外,他還欠繳2010至2016年度,共計17筆的汽車使用牌照稅,合計11萬4,000餘元,案件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累計滯欠金額已達52萬7,000餘元。
去(2023)年6月,新北分署囑託地政機關,針對謝男名下位於林口區持分4分之1的房產進行查封,謝男姊姊一得知,同年7月至新北分署洽書記官表示,謝男因其他刑案在監服刑中,她先幫忙代繳12萬餘元,請機關暫緩法拍,等謝男9月出獄後再自行處理。
沒想到謝男出獄後仍置之不理,姊姊只好拿著妹妹提供的錢,去繳清剩欠的40萬6,000餘元,新北分署確認款項還清後,才通知地政機關塗銷查封登記。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也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針對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的決心。
※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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