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孟翰 邱君萍 謝育炘 林廷洋 報導 / 屏東縣
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屏東廠區,去年(112)9月間發生嚴重工安意外,造成百人死傷的悲劇,屏東地檢署歷時四個多月偵查終結,依一般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等六人,屏東地檢署審理檢察官表示,因為遭起訴的六個人為了求生產方便,未善盡巡視及監督的責任,放任廠區囤放超量的化學藥劑,因此求處4年8個月至5年的有期徒刑。
一聲巨響,炸出一起嚴重工安事件,生產高爾夫球具的,明揚科技國際公司屏東廠區,112年9月22日發生爆炸意外,造成10死111人輕重傷,屏東地檢署歷時4個多月的偵查終結,將董事長劉安皓總經理呂英誠等六人,依一般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求處最高5年的有期徒刑。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靜慧說:「被告6人都具有巡視原物料倉庫,以及監督業務的權限,但是被告6人卻殊未加以注意,為了求生產方便任由生產物料C40P超過管制存量放置。」審理檢察官表示,廠區發生爆炸起火的主因,就是囤放超量30倍的化學藥劑,而且放置的一廠倉庫,室溫超過30度通風不良,還與易燃的原物料堆放一起,加上負責人及相關主管,沒有善盡監督的責任,導致這起悲劇發生。
對於明揚董座總經理等人被起訴,當天也參與救援,雖然幸運活了下來,但是左手半截被炸傷截肢的,盧姓消防隊員沉痛的表示,如果企業沒有誠實申報,對於消防隊員來說,這樣的救災任務都在冒險,重傷盧姓消防員(聲源)說:「化學的東西我講坦白的,我們真的不是專業,以管理層面來說的話這種真的是企業良心的問題。」
明揚科技屏東廠區爆炸後,廠方設置5億元公開信託基金,並且全額負擔傷者醫療費用,表現誠懇態度處理後續,對於檢方的起訴,明揚廠方做出回應,明安集團副理劉彥良說:「明揚公司尊重檢察官意見,後續也會針對起訴書內容跟律師研擬後續的法律程序。」然而對殉職及死傷的,消防員和廠區員工來說,除了希望能有個公道的判決,更祈求這樣的慘劇別再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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