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突多500元! 台南男直接領出來花 法院判刑1年2月

帳戶突多500元! 台南男直接領出來花 法院判刑1年2月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台北市一名吳姓女子去(2023)年2月瀏覽 IG 時,看到可提供居家賺錢管道的不實廣告,信以為真就匯了500元到指定帳戶,事後察覺有異報警。經調查,發現一名馬姓男子於匯款隔天至超商 ATM 領了1萬3千元,其中包含吳女的500元。全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近日判決結果出爐。

2023年2月間,吳女在瀏覽社群網站 Instagram 時,誤信詐騙集團刊登的不實廣告,以為有居家賺錢的管道,便透過 LINE 聯繫對方。詐騙集團成員佯稱,需先支付押金避免棄單,於是吳女匯了500元進指定帳戶,事後驚覺是場騙局,趕緊向士林分局報案。

帳戶持有人馬男到案後,坦承吳女匯款的隔天,確實有到超商 ATM 提領1萬3千元,但辯稱自己並不認識詐騙集團,還說:「不知道被害人為何匯錢到自己的帳戶內,因為有錢所以就提領出來花用,帳戶是被盜用」等語。

不過,台南地院法官指出,馬男供稱沒將帳戶、金融卡交給他人使用,若陳述屬實,詐騙集團又該如何盜用?何況自身帳戶突多出一筆錢,必然感到困惑,且會報警或聯絡銀行處理,豈會明知不是自己的錢,卻又提領出來花完,由此可見馬男與詐騙集團人員是一夥的。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馬男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且未賠償吳女所受損失,斟酌本案僅損失500元,綜合教育程度,目前無工作、靠母親支助生活等情況,最終依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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