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堯棋 方起年 報導 / 台北市
有民眾發文,說自己先前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申請第一期租金補貼成功,領到約2萬8千元的租屋補貼,但去年申請第二期時,卻被通知她的房東逃漏稅,不只申請補助失敗,竟然還要她繳回溢領的租屋補貼,不滿為何房東逃稅竟是房客要承擔。對此,國土署表示,檢核不合格者,雖然已經核撥款項,但確實未符合規定,必須返還補助金。不過申請戶可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管道維護權益。
有民眾發文,說先前申請第一期租屋補助成功,當時領到租金補貼約2萬8千元,2023年申請第二期租屋補助時,卻被通知「房東逃漏稅」,不只申請失敗,還被國土署要求,退還溢領的補貼金,當事人不滿房東逃稅,竟然要房客承擔,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說:「當時300億租金補貼回到中央去做審查,那在審查過程當中,當然他們是希望能夠,他們的說法是能夠便民能快速通關,所以說他們在審核上面,似乎就少了一些比較謹慎的部分,發完補貼之後,才發現到他們審核是有錯誤的。」
從發函公文來看,「租賃房屋未具備房屋稅籍編號與規定不符」,指的就是當事人承租的是「未申報違建」,國土署強調,依照現行規定,房客仍必須退還溢領的補貼金,但可以申請救濟,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說:「目前來講的話,他們的處理模式是希望民眾能夠,將溢領的錢還是跟他們討論一下,怎麼樣去返還這筆款項,採用一個比較長期性的分期,如果你(房客)不討論去做返還的話,你是沒辦法申請今年度的補助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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