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涉2度強吻鍾沛君 檢方批無悔意「一審判1年2月」

朱學恒涉2度強吻鍾沛君 檢方批無悔意「一審判1年2月」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名嘴朱學恒涉嫌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29)日一審判決出爐,朱學恒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去年國內掀起「Me Too」浪潮,鍾沛君指控朱學恒兩度強吻性騷她,事後男方卻稱自己「喝到斷片」、「什麼都不記得」,更向北檢遞狀告發自己,檢方則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並且在起訴書中痛批朱學恒態度囂張、毫無悔意,更在庭訊對法官發脾氣,應從重量刑。

北院審理期間,勘驗了朱學恒、鍾沛君2人在案發後的對話錄音,並陸續傳喚她的丈夫、饒舌歌手陳布朗、現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陳菁徽、資深媒體人樊啟明等人作證。

而稍早鍾沛君在臉書發文表示,「事實只有一個,司法終有正義。我知道,今天的判決,恐怕還不是這場奮鬥的終點。民事求償,我也會繼續堅持。感謝大家關心,希望這個小小勝利,能給予所有受過委屈的靈魂勇氣與希望。」

朱學恒聲明全文如下:

針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今日上午,就本人所涉妨害性自主刑事案件判決結果,先感謝這幾個月來對本案投入關注的社會大眾及媒體朋友。本人尊重司法,亦坦然面對所有結果;唯,對於長時間的努力爭取,最終沒能得到一個公平審理的機會,而感到失望。更對於未能把事實真相還原,公諸於大眾眼前,最後仍以判決本人有罪作為收場,而深感遺憾。為了捍衛自身權益,本人特發表聲明如下:

1. 在訴訟階段,本人多次向法院聲請證據調查,請求就起訴書內所引用之證物,部分節錄不全、或證人證述前後不一、自相矛盾之處,以其他方式進行證據調查。然,法院對我方之請求,皆置若罔聞,致使此些疑點直至辯論終結前,仍無從查證,我方亦無從針對此些疑點與事實不符之理由,對起訴證物及證人之證述進行攻訐,導致我方於訴訟程序中,始終處於挨打之境地。

2. 其次,在審理程序進行中,法院或因為迫於結案的時間壓力,從開庭審理至辯論終結,僅歷時近2個月,甚至在跨年和農曆新年等連續假期,亦審理此案,直接導致我方在進行證據調查程序時,時間完全被壓縮,不僅無從就證人論述進行一一確認比對,在113年2月19日最後一次開庭時,更在我方無法閱覽4名證人筆錄、剛詰問完一名證人、及甫收到告訴人書狀及證物之情況下,當庭要求我方立即就案件所有證據資料表示意見,並進行言詞辯論,隨後即宣布辯論程序終結,並擇定宣判日期。此種程序安排,實讓我方幾乎無從行使訴訟防禦權,而導致徒留形式審判之憾。

3. 再者,本人對於法院以本人在偵查、審判中否認犯罪,認定本人有逃亡之虞,復以此理由,對本人作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顯然對本人有嚴重誤解。本人再次重申,本案進入偵查程序,本就源自本人的告發,而本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透過啟動偵查,還原事實真相,而不是只聽當事人的一方說法。如果本人真想要逃避責任,又何須讓偵查發動?偵查既已發動,又與本人是否認罪和逃避責任何干?遺憾的是,法院最終仍以本人否認犯罪,而認定本人有逃亡的動機,復引用諸多其他不相關案件的被告心理,轉化套用在本人身上。此種誅心之論,著實令人心寒不已。

4. 本案訴訟至今,雖讓本人感到失望,並有遭到汙衊之感,但對本人而言,仍是很大的學習和省思。未來,本人仍會坦然面對,並爭取透過司法途徑,讓自己洗刷冤屈,恢復清白。感謝支持者一路相挺和付出。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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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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