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NONO(陳宣裕)去年遭數名女子控告妨害性自主,10件當中有3件台北地檢署不起訴、7件因無管轄權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經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傳喚被害人、證人進行查證及相關證據等,士檢今(17)日偵查終結,其中被害人有6人,檢方調查後依7大罪狀將他起訴。
去年6月,網紅「小紅老師」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NONO涉嫌性侵、性侵未遂、強制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數罪,8月北檢指揮北市婦幼警察隊搜索,並約談NONO到案說明,訊後諭令50萬元交保。去年10月偵辦時,再度傳喚NONO到庭,訊後請回。
據了解,共有10名被害人對NONO提出告訴。北檢去年12月偵結具管轄權的3案(2名芳療師、1名網友)因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原告芳療師及網友等2人不服處分結果,日前向台灣高等檢察署提起再議,高檢署將兩案發回北檢續查。
另「小紅老師」等7名被害人,北檢移轉士檢偵辦,婦幼專組收案後,由主任檢察官陳貞卉帶領團隊分工辦案,2度傳喚NONO以及「秘密證人」前老闆吳宗憲及被害人。
經偵辦不到半年時間,今日士林地檢署偵結,認6名被害人受害,被告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被告遭指訴對其他2名被害人(其中1人為6名被害人之一)所涉強制猥褻部分,則認罪嫌不足,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士檢也做出最新回應,指出NONO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先後自2008年至2013年期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
檢方指出,檢察官也請法院審酌被告不知自重,為逞私欲而為上開行徑,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請法院就其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