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名跨性別男性「尼莫」,2022年在未摘除性腺器官情況下,向戶政事務所要求變更性別登記卻吃閉門羹,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而台北高等法院今(30)日判「尼莫」勝訴,也代表他能將性別變更登記為男性。尼莫得知消息後,不禁歡呼「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這也是台灣第1起跨性別男性,在未手術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的判決。
本案是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義務代理訴訟,謝孟釗律師到庭聽取宣判後,表示高度肯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看到每位跨性別者不同的生命處境,沒有強求尼莫另行接受醫療鑑定,也期待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能夠尊重跨性別者權利與本件法院判決,不再上訴,讓尼莫早日完成換證。
一路陪同與協助多位跨性別者的許秀雯律師坦言,「今天,我們有了一個很好的、開香檳慶祝的理由,這支香檳和它的萬千氣泡,是我們喜悅的淚和嘆息。因為內政部過時的強制手術要件,台灣有9成的跨性別者迄今無法換證,因此日常生活經常被冒犯、歧視、處處受苦,我們將繼續努力,直到所有人的性別認同都得到平等的尊重。」
潘天慶律師感慨,社會上充滿對跨性別者的敵意,直到現在仍有人主張性別概念只限於生理性別,並恣意否定他人的性別認同,甚至惡意出櫃跨性別者,或用「惡意錯稱」的方式傷害跨性別者,每看到一次我們都感到無比心痛。法院今再一次用判決肯定性別認同屬於憲法保障人性尊嚴、人格權核心。他強調,每個人都享有性別自主決定權的此刻,希望本判決能夠還給當事人、及所有的跨性別者應有的身分與尊嚴。
2022年6月間,尼莫在伴盟律師團的協助下,向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遭拒後。同年7月間再提起訴願後遭駁回,最後於同年12月初提起行政訴訟,前後經歷長達22個月的行政爭訟程序,今天終於獲得全面勝訴的好結果。
據了解,上一次跨性別者挑戰變更性別登記無需手術,是2021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義務代理的跨性別女性小E(化名)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小E全面勝訴,在被告桃園大溪戶政未上訴的情況下,小E已經成功變更性別登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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