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趙英光 報導 / 台中市
五億高中生假結婚案,夏姓男子一審被判有罪,意味著他可能失去五億房產的繼承權,
記者黃種瀛說:「賴姓高中生生前繼承的房產也包括他所住的地方,而假結婚案隨著一審夏姓男子被判決有罪,高中生的房產接下來該由誰來繼承成了爭議的焦點。」
賴姓高中生生前繼承了30筆、價值五億的房產,夏姓男子一審偽造文書被判有罪,一但婚姻無效成立,他可能就會失去房產繼承權,而高中生的生母賴媽媽,就成了唯一的合法繼承人,問題是,賴媽媽在高中生死後,無法在台灣居留,她如果被遣返,就會恢復中國籍,依兩岸人民條例最多繼承200萬,所以律師一直在想辦法讓她不被遣返,維持無國籍狀態,因為無國籍也能繼承遺產。
律師林柏宏說:「(賴家)阿嬤的部分看起來應該是一個姻親關係,她可能就是沒有辦法有繼承,如果說(賴媽媽)沒有受這個規範的話,當然就是依照我國繼承的規定,(即使今天她沒有任何國籍還是可以全部繼承)當然。」律師說,繼承權只規範是不是中國籍,只要不是中國籍,都擁有全部財產的繼承權,所以現階段無國籍的賴媽媽可以繼承全部房產,不過賴家的大房賴阿媽也不是完全沒有機會。
記者黃種瀛說:「在高中生擁有的多筆房產當中,其中有幾筆是高中生和阿嬤(元配)互相持有土地或地上建物,但是誰能夠擁有全部,目前高中的生母和阿嬤(元配)這邊是各說各話。」賴家的地產和房產由不同家人交互持有,讓財產繼承問題更加複雜,記者來到賴家,從裡面走出來的一名女子問什麼都說不知道,記者VS.賴家女子說:「賴(阿嬤)是住在這裡嗎,我不清楚,(你們是跟她租房子的是不是)。」
迴避問題,一字不談,他們之前曾經發布過聲明,強調「中國配偶是不是主動放棄中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者,就不受兩岸條例最高200萬繼承的限制?合理嗎?」字裡行間透露強烈的無奈和不滿,到目前為止,賴媽媽、賴阿嬤和子女各執一詞,加上夏姓男子很可能提出上訴,為自己爭取權益,五億到底誰會繼承,還沒有定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