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局副局長竟擔任詐團顧問 雲檢起訴22人

前刑事局副局長竟擔任詐團顧問 雲檢起訴22人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雲林地檢署官網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雲林地檢署黃薇潔檢察官,追查民眾遭詐團詐欺案件,陸續破獲車手集團、人頭門號卡商,及二五電訊公司製作俗稱「黑莓卡」販售予詐騙集團等不法組織。經追查發現,二五電訊公司負責人陳男(80年次),自2021年9月間成以實施詐術為手段、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有結構性組織的詐欺集團,負責詐團內的不法金流洗錢事宜,為了順利洗錢,與其胞弟、堂妹、朋友等人名義,在國內、香港、新加坡、薩摩亞等地,設立百○泰公司、旺○益等共29間人頭公司,申設金融帳號,作為洗錢的第3、4層帳戶,並陸續向收簿集團高男(81年次)收購人頭帳戶,作為洗錢的第1、2層帳戶,待詐騙集團將贓款匯入第1層人頭帳戶後,再層層轉匯至二五電訊公司負責人陳男所掌控的第3、4層人頭帳戶。

檢方調查,陳男為掩飾不法金流,指示二五電訊公司會計部門員工製作與人頭公司間不實的交易紀錄,接著由二五電訊公司員工譚男(81年次)、王女(81年次)、賴女(84年次)、洪女(82年次)等人前往金融機構,以臨櫃提款方式,每日將鉅額詐欺贓款領出,以此方式隱匿不法所得。

為了洗白不法詐欺贓款金流,二五電信公司負責人陳男,透過某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莊男(78年次)與王○交易所負責人潘男(73年次),於2022年1月至2月間,達成協議,陳男將旗下百○泰公司金融帳戶內之不法贓款,匯入潘男實質支配的領○○新公司,並全數購買王○交易所之泰達幣,復交付至陳○○指定的虛擬帳戶錢包地址內,以此方式隱匿不法金流。

然而,因大量不法金流匯入人頭公司,造成人頭公司的部分款項遭銀行圈存,潘男便在2022年2月間,以王○交易所名義聘僱莊姓會計師的父親,也就是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擔任顧問,顧問費每月6萬元。此外,莊姓會計師還透過某位不知情的刑事局警官,向銀行詢問款項遭圈存一事,且潘男、陳男為解除遭銀行圈存的款項,及規避檢警查緝,雙方簽訂虛偽專案服務契約,誤導檢調偵辦方向,並以專案服務契約統一說詞,順利將人頭公司的款項解除圈存。

檢方指出,二五電訊公司因於2022年7月間起,多次遭到搜索,且相關人員涉刑事案件眾多,陳男認為莊姓會計師有一定影響力,遂聘僱其擔任公司顧問,顧問費每月4萬4100元;2023年7月起,再聘任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擔任顧問,顧問費每月5萬元,幫助二五電信公司處理相關刑案。

二五電信公司負責人陳男因大量不法詐欺贓款,流入其收購的人頭帳戶、人頭公司帳戶,被檢警機關多次調查。2022年3月間,陳男與天○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江男(79年次)達成共識,由江男加入陳男所組織的詐團,並負責處理集團旗下車手、人頭帳戶及人頭公司帳戶遭檢警查緝相關的相關法律事務,內容包含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當下的應對,以及遭查緝後由其自行或指揮安排律師史男(81年次)、律師黃男(77年次),擔任落網車手、帳戶人頭、公司帳戶人頭的辯護人,提供偽造證據給檢警機關調查,並以擔任幣商說詞,誤導刑案偵辦,洩漏相關偵查內容予陳男,讓他順利規避檢警查緝。

檢方3月11日再次搜索二五電信公司,扣得不法贓款現金200多萬及泰達幣6萬多枚。負責人陳男所支配的公司金融帳戶內之不法贓款金流,從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間,多達4億4千多萬;另外虛擬錢包帳戶2023年1月至今年1月間的泰達幣金流,經換算現金多達7億2千多萬,為徹底剝奪詐騙集團之犯罪所得,雲林地檢署將請法院一併宣告沒收。另本署檢察官為保全犯罪所得,已扣押二五電信公司名下1棟建物、2筆土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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