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台中火車站月台抽菸!遭制止狂推站務員 怒嗆:是不是要冤家?

男子台中火車站月台抽菸!遭制止狂推站務員 怒嗆:是不是要冤家? | 華視新聞
圖/記者爆料網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鐵台中站今(17)日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糾紛,1名男子在月台上抽菸,遭台鐵站務人員制止,沒想到男子不但不聽勸,還朝站務人員飆罵、作勢揮拳打人,並出手推人。台中車站立即通報鐵路警察局處理,畫面在臉書社團曝光後,引起許多網友熱議。警方表示,該男子涉違反《菸害防治法》,將函請台中市衛生局裁罰2000元至1萬元。

今日稍早臉書社團「爆料公社」有網友分享一段影片,1名男子手中香菸沒熄滅,並不斷對1名男站務員嗆:「是要『冤家』嗎?」並且步步進逼,後來竟脫掉上衣繼續嗆,還飆罵髒話、動手推站務員。整個過程就在月台邊,相當危險。

對此,台鐵公司說明,今日約10時20分,一名男性旅客於台中站月台上抽菸,經站方人員勸導制止未果,該民眾仍繼續抽菸並有暴怒且加大動作推擠欲作勢打人,報警後由鐵路警察到現處理。

台鐵公司呼籲,依據《菸害防治法》第18條第五項規定: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車站及旅客等候室,全面禁止吸煙,共同維護國民健康。

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則表示,該名男性旅客(年約52歲)於台鐵台中站第二月台吸菸因遭制止而心生不滿,遂與站務員發生衝突,警方抵達現場後該民眾已無抽菸行為,經詢問該名站務員表示,過程中雖該民眾有碰觸到其肩膀但未成傷,經警方告知相關權利後,該站務員亦不願提出告訴 。

台中分局指出,台中車站站區均為禁止抽菸區域,後續將調閱相關事證依《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5款及同法第40條第2項(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規定函請台中市衛生局裁處。

 

※《華視新聞網》關心您:抽菸有害身心健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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