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提離職遭拒 連鎖壽司店:店長回應不當.加強管理

邱榮慶 盧怡撰 報導  / 台北市

一名女子指控在南部一間知名的連鎖壽司店上班,工作三個月,按照規定時程提早預告離職,卻被店長以排班為由拒絕,還被反嗆要有責任心,讓她不知道自己錯在哪。事情爆發引發熱烈討論,對於爭議,當事業者表示,店長的回應內容確實不當,公司嚴正看待,未來也會加強員工對勞基法的了解。

豐富品項加上員工親切問候,各式迴轉壽司進軍台灣,成為不少消費者心頭好,近期卻爆出員工離職爭議,當事人賴小姐說:「我要做到7/31七月底,可是店長的部分是不准,他要求我做到8/15,那我覺得這個不符合勞基法。」當事人賴小姐在社群發文,還原事情經過尋求網友協助,她在楠梓的一間,迴轉壽司連鎖品牌擔任兼職,工作三個月7月15日向店長提出離職,店長卻以排班為由要求她上到8月15日,當事人提出勞基法規定表示做到7月底,店長卻回應工作是基本責任感,賴小姐控訴不合理自己到底做錯什麼,怎麼做才能按時離職,人力銀行總經理林奇葳說:「勞工在提出就是提離職的時候,必須依照一些規定的時間預告,建議雇主跟勞工雙方,應該要保持一個,互動良好的一個溝通管道,雇主要說明,現在目前工作的LOADING狀況,可能也請勞工這邊,是否可以給予一些彈性的空間,導致彼此不要有一些,在工作或是組織上面的受損行為。」

按照勞基法規定,不同工作時間,確實只要按照相關規定天數,提出離職即可,當事業者表示經過內部調查店長回應內容確實不當公司嚴正看待此次事件未來也將加強員工對勞基法之了解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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