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子煜 謝憲宗 報導 / 台中市
行人違規闖紅燈被車撞,肇事的駕駛可能得連帶受罰。台中市一名女子在路口無視紅燈,硬是穿越馬路,結果被一輛白色休旅車撞上,警方認定初步肇因,除了女子違反號誌管制,休旅車開過行人穿越道,也沒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雖然目前雙方肇責還沒出爐,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駕駛沒禮讓行人通行而造成對方受傷,可能得吃上36000元以下的罰鍰。
道路口橫向車道亮著綠燈,但一名女子出現,突然穿越路口,巨大的喇叭聲隨即傳來,一輛白色休旅車,來不及煞車迎面撞上,女子當場被撞飛,過沒幾秒她站起來繼續往前走,另外一輛白色休旅車,也差點撞上趕緊把車停下。
車禍發生地點,在台中市西屯區一處路口,22歲林姓女子當時無視號誌燈,就算亮起紅燈還是要過馬路,被綠燈直行的休旅車撞上,但除了女子違規可能受罰,休旅車駕駛恐怕也有事。
依照道交條例第44條,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碰上行人穿越,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可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如果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可處7200至36000元罰鍰。
民眾說:「就是別人違規我還要去承擔責任,多少會有一點不平衡。」民眾說:「綠燈本來就是我們的權利,突然闖紅燈,還要怪我們駕駛的司機,這樣子以後我們怎麼敢開車。」警方趕到現場,觀察女子身體出現擦挫傷,並沒有大礙,並對肇事的休旅車駕駛進行酒測。
台中市警交通大隊第六分隊小隊長謝聖賢說:「行人手部及腰部擦挫傷,並自行就醫,駕駛沒有飲酒情事。」這起車禍,幸好女子只有輕微擦傷,雖然她違規闖紅燈在先,但肇事的休旅車駕駛,因為沒有禮讓她,也可能要吃上罰責,警方提醒,開車在路上,還是要隨時注意可能有行人衝出來的情況,特別是經過路口務必減速,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意外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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