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今年2月,一名在西班牙詐騙中國人的台籍劉姓嫌犯,原本要被送到中國進行審判,因為逃往波蘭打贏人權官司,被引渡回台,這件案情的背後,原來是有一個兩百多人的台籍詐騙成員,在西班牙設立機房,假冒中國公安對中國人進行詐騙,警方調查,集團從105年開始,先在日本和菲律賓等地,設立機房,後來看上西班牙土地取得容易,便將據點遷移到馬德里,當時西班牙警方抓到281名台籍成員,但只將3名情節較輕的嫌犯遣返台灣,其餘全部送往中國,被判8到12年不等的徒刑,直到今年,大約100多人陸續期滿被釋放,不過回台後,檢方再度將其中的32人拘提,並逮捕幕後黃姓金主等人,一併起訴。
西班牙警察翻譯說:「警察警察。」不過當時西班牙警方破獲機房,抓到281名台籍詐騙員工後,只將三名情節較輕的人遣返回台,其餘全部送去中國被判8到12年不等,直到今年有100多人期滿返台,雖然都才出獄或假釋,但檢察官仍然重啟偵查,將其中32人拘提,加上被逮的在台幕後金主共44人被起訴。
刑事局電偵大隊副大隊長郭有志說:「本局強調詐欺犯罪訴追不分國界,縱使在國外犯罪並受刑,返國後仍須面對我國法律制裁。」警方說雖然很多人都在中國被關過,但回到台灣,如果被判刑還是要再度入獄,另外當時有一名幹部潛逃到波蘭被抓,原本也要送到中國後來是打贏人權官司,才被遣返回台但一樣逃不掉,目前還在調查,有可能會在下一波起訴名單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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