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開車衝撞奪3命 父鞠躬道歉:「不會教小孩」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內湖有名少年,無照駕駛造成3人死亡,他的父親在新北市新店開設宮廟,事發後一整天陪同應訊,也對鏡頭道歉,指責自己不會教小孩,會為兒子負責,而嫌犯最後由少年法庭裁定收容,但由於他超過14歲,又犯下最輕刑度5年以上的罪、情節重大,有可能移送檢方偵查;而且不只他,他的外公是車主,也被通知到案,檢警要調查,外公是否疏於保管車輛,後續依過失致死罪函送偵辦。

記者VS.少年父親說:「想對被害者家屬說什麼嗎。」戴口罩滿臉倦容,15歲肇事少年的父親,陪同兒子一整天應訊,士林地院開庭裁定收容,面對記者追問,快步走了一段後他才終於鬆口,少年父親說:「我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

語氣無奈對鏡頭鞠躬,少年父親,同時也是新北新店一家宮廟創辦人,時常走訪地方送暖做愛心,兒子卻無照開車,網路輿論轟炸,爸爸強調只能面對,前一晚得知兒子鑄下大禍,少年父親在警局怒斥,還是護子心切準備晚餐,更速聘兩位律師進行辯護。記者VS.少年辯護律師說:「(少年)有想要跟家人道歉嗎,不好意思借過一下。」

對於少年犯後態度,律師表示無法多做回應,家屬除了找來辯護律師朱昱恆,另名辜得權,過去曾在高虹安涉貪案中,為前法務主任辯護,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12到18歲未成年者,法官可視犯罪情節嚴重與否,再決定是否進入開庭審理,審理終結就會開始執行保護處分,包含訓誡保護管束安置輔導感化教育,若是年滿14歲,又犯下最輕刑度5年以上的罪,或是犯行情節重大,可能就會移送檢察官偵查。

非本案律師李孟軒說:「只有在這個(少年)外祖父,是明知這個孩子他要駕駛這車輛,並且知道他未成年,無法安全駕駛這車輛,才有過失致死罪成立與否(的狀況)。」

少年被依過失致死等罪嫌,遭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另外他的外公疏於保管車輛責任,依過失致死罪函送地檢偵辦,家人恐怕得為了少年犯下的錯,受到連帶處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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