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刑事警察局清查網路社群及網站發現「電腦王阿達」、「瘋先生」,教學下載非法APP軟體觀看盜版片,遂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偵查,案經侵害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簡稱CODA)會員公司之著作財產權,由著作權人提出告訴後,分別報請台南及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而「瘋先生」稍早於官網發出聲明,表示雙方在事實認知和法律適用的部分尚有分歧,會尊重司法機關單位的專業與公正,期盼會透過獨立的調查與審理,還原事實真相,並給出公平的裁決。
瘋先生表示,網站一直秉持免費無償原則分享資訊,致力於為讀者提供優質內容,針對此次爭議影視APP類別部分並無收取任何費用,同時在文末都積極支持推薦讀者訂閱正版影視平台,以獲得最原始、最高畫質的串流影音服務,才能支持影視產業的發展。
瘋先生指出,對於司法若認定他們在此事中需負起責任,也會義不容辭協助,並以妥善的方式處理,確保相關各方的權益得到保障。此外,也希望外界在關注這起事件時,能保持客觀與理性的態度,避免基於片面資訊作出不實推測。
瘋先生說,後續也會持續全力配合司法程序,並同時保留依法律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一切法院的確定判決才是最真實也最準確的結論,這也是解決此爭議的唯一途徑。後續會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相關事宜,倡導讀者能透過合法串流影音服務平台觀看影視,也希望此事件能早日獲得圓滿解決。
刑事局接獲檢舉「電腦王阿達」、「瘋先生」涉在網路平台教學下載非法侵權APP軟體,包括「多选一」、「形狀找不同」等眾多侵權APP,估算侵權內容市值逾6億元。
全案蒐證完備後,專案小組於113年9月至10月間,分別持搜索票,針對犯嫌住所執行搜索,帶回「瘋先生」負責人梁男、「電腦王阿達」負責人沈男與員工林男等3人,全案偵詢後將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分別移送台南及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訊後梁男以新台幣1萬元交保,沈男、林男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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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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