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許昱文 報導 / 台中市
知法犯法!台中烏日分局瑞井派出所一名林姓所長,晚間外出聚餐喝酒,回家後跟妻子吵架,他決定騎車到派出所休息,不料途中和另一輛機車發生碰撞,警方到場訝異發現,肇事的竟是自己人,林姓所長酒測值達0.76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市警局也將這名酒駕的派出所所長記一大過,並調離主管職務。
台中烏日區瑞井派出所這名林姓所長,趁著休假期間跑到西屯區和朋友聚餐喝酒,朋友把他載回家後,林姓所長和妻子起口角為了避免衝突,林姓所長晚間11點多騎著機車,要到派出所休息。
卻在途中和另一名董姓騎士發生碰撞所長跟騎士2人幸好都只有擦傷,不過身為所長卻酒駕除了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外所長也被市警局記一支大過並調離主管職。
而去年11月,台中市勤務指揮中心一名兩線三星警官,休假到熱炒店吃飯喝酒,結束後卻自行騎車回家,因為行車不穩,被巡邏員警攔查,酒測值高達0.54,進一步帶回警局才發現,原來是自己人。
這名警官也被記一大過改調行政科,兩名主管也被連坐處分。幾個月內,台中市接連發生警官酒駕,雖然警方強調絕不護短,但警紀管理問題,有待加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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