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嫌常出沒亞東科大附近 曾尾隨女大生「非首次犯案」

彭嫌常出沒亞東科大附近 曾尾隨女大生「非首次犯案」 | 華視新聞

黃彥傑 蔡銍湣 報導  / 新北市

這名彭姓嫌犯,經常出沒在新北板橋亞東科大附近,去年他尾隨一名女大生,進入公寓樓梯間,還出手抓人,女大生嚇得大叫逃跑,遭警方逮獲,沒想到這回他再度犯案。律師表示,依照個資法規定,即便加害人犯罪屬實,仍然無法任意公布嫌犯照片或資訊,但這要其他人如何防範?家長難掩擔憂。

一名女大生低頭滑手機,走在深夜的巷弄完全沒發現,後方一名男子緊緊跟隨,女大生走進公寓,男子跟進去還抓住女大生的手,嚇得她趕緊衝出來,彭姓嫌犯VS.員警(2024)說:「(身上有沒有帶違禁品)沒有,(有自己講喔)沒有啦,那在這邊幹嘛,配合一點喔(沒有)。」

好幾名員警將人壓制在地,對女大生伸出狼爪的,就是這次性騷女童的彭姓嫌犯,當時警方循線逮人,沒想到他再度犯案,記者蔡銍湣說:「嫌犯經常在板橋的亞東科大附近出沒,而這裡除了是學區,附近也有醫院和住宅區,這回再發生女童被騷擾,家長們人心惶惶。」

33歲的彭姓男子,擔任夜班保全,已經是騷擾慣犯,鎖定落單女子沿路跟蹤,甚至做出不雅舉動,受害女童的家長發文怒批,網友建議調監視器公布出來,但家長表示,警員說有個資法問題,連照片都不給拍,質疑法規為何不能錄監視器畫面上傳,這樣小孩出門真的不安全。

律師包盛顥(非當事律師)說:「雖然加害人的犯罪屬實,但是根據現有個資法的規定,並沒有辦法任意的公布加害人的照片,或是他的個人資料。」根據性侵害防治法,嫌犯若經過判決有罪,就要定期向警察機關報到,避免再犯,但若有逃亡或藏匿情形,警察機關才可公布身分資訊,家長不禁要問,法律這把傘到底保護誰,暗處的狼讓他們擔憂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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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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