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民眾行駛在國道驚見風火輪,火花拖了好長一段,行經的車輛紛紛走避。事發在15日晚間8點30分左右,國道二號蘆竹段,原來是一輛車被拖吊時,疑似底盤與地面磨擦,導致火花不斷冒出。而且根據公路法規定,如果導致路面受損,最高可罰30萬。對此,高公局回應,目前還在調查中,釐清後會對相關人員究責。
目擊民眾說:「跟他講吧。」駕駛行駛在國道,往右一看,一輛黑色轎車,冒出零星火花,而且越來越多,好像一道風火輪,把他嚇了一大跳,這沒有輪胎的哪有人這樣子拖吊。
目擊民眾說:「這沒有輪胎的啊,哪有人這樣子拖。」原來冒出火花的,是一台被拖吊的車輛,疑似因為沒有輪胎,底盤與地面磨擦,冒出陣陣火花,其他車輛不敢靠近離遠遠。
事發在15日晚間8點30分左右,國道二號蘆竹段,往桃園機場方向,被拖吊的車輛,左側沒有輪胎,在高速拖行下,冒出大量火花,其他拖吊業者推測,有可能因為煞車咬死,或是輪胎破掉摩擦所致。
非當事拖吊業者說:「要上架的時候,就是要先檢查一下,那個輪胎的驅動,驅動裡面輪胎是不是有咬死。」輔助輪,一般進行拖吊作業時,都會裝上輔助輪,避免車子受損,但從影片看起來沒有加裝,底盤摩擦可能導致路面受損。
根據公路法,破壞或損壞公路設施,可處六萬到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也需要承擔賠償與修繕費用,而且根據規定如果沒有經過申請,拖吊車一次也只能拖一台車,高公局電訪回應說:「在地面上拖行這個,會由公警先開他3000-6000元的罰鍰,那路面我們會再看有沒有損壞,初步看起來這樣的火花是不至於啦。」由於這輛拖吊車是從地面道路拖上來,高公局目前還在調查中,釐清後會對相關人員究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