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洪年輝 謝忠義 報導 / 台中市
不少人有忘記繳停車費的經驗,但也有很多人是故意不繳,台中市府統計,每年停車費平均收入是9億多元,沒繳錢的就占了2%,多達1800萬元,欠費大戶第一名欠了11萬多元,他們停車不繳錢,理由說是經濟不好,但不能一直耍賴,停管處除了會將欠費大戶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外,欠繳3千元以上的,現在只要停進公有停車場,就會被管理人員盯上、查出欠費車子就會被拖走,車主必須要繳清所有欠費,才能領車。
小額8.90塊忘記繳,最多罰個50元延遲繳納的罰款,結清就沒事了,但像這位車主,轎車前擋風玻璃除了新開的繳費單外,旁邊還有一大包,用塑膠袋包起來的繳費單,目測至少3、40張,沒繳的停車費多達1萬4千4百多元。
停車費開單員說:「怕它飛走,我們就把它全部集中包起來。」這輛車停在彰化員林市的路邊停車格,公所說占用車格超過1個月,會聯繫監理站,找出車主叫他繳清,不繳就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但還是有很多人心存僥倖,不繳就是不繳。
台中市停管處統計,台中市每年停車費總收入平均9億多元,欠費金額就占總停車費收入2%,多達1800萬元,其中累計5年的3大欠費戶,第一名是一輛自小客車,欠了11萬0685元,第二名是自小貨車欠8萬9千065元,第三名是自小客車8萬8千015元,停管處說,欠費大戶不繳停車費的理由是經濟不好,但也不能一直欠著,因此停管處針對欠費超過3千元的車主出新招。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課長梁家毓說:「未來欠費車輛停放公有停車場,可移置拖吊,並須繳清停車欠費,始得領回車輛。」台中市修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過去欠費車輛被拖吊,只要提供任一金額的停車費繳費收據,和車輛移置及保管費用就能領車,現在可不行。
停進公有停車場,管理人員會查車籍資料,發現有欠繳停車費,就會被拖吊,車主必須繳清欠費,才能領車,停管處硬起來,要讓使用停車位又不付錢的駕駛,乖乖掏錢付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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