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剴剴案」涉嫌施虐的保母姊妹一審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劉彩萱被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而檢方認為判刑過輕提起上訴,保母姊妹也不滿結果上訴,後續全案將送往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虐死,事件引發全台民眾憤怒,2025年5月13日,一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宣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劉若琳18年。
不過北檢檢察官認為妹妹劉若琳刑度過輕,選擇上訴,而劉姓姊妹委任律師也提出上訴,不過未附理由,台北地方法院預計明(1)日將卷證及在押的兩姊妹送至台灣高等法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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