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衝撞刺妻.小姨子致死 冷血夫囂張PO文:我做的!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謝姓嫌犯犯案後逃逸,還在社群媒體發限動嗆聲,宣告案子就是他做的,實在很囂張!據了解,他和妻子結婚11年,有2個女兒,常在臉書曬娃營造慈父形象。妻子之會聲請保護令,是因為不堪他長期言語暴力。嫌犯5日才因為違反保護令被逮捕,新北地檢署認為情節輕微因此諭令無保請回,沒想到7號就發生憾事!外界質疑,檢方的處分是否妥當?這個保護令到底保護了誰?

    車子剛下交流道,後方紅斑馬警車尾隨而來,謝姓嫌犯被逮前,竟然高調發臉書:來抓我了,打上來抓我了。自知已經難逃法網,囂張行徑引發熱議,而他狠心殺害妻子和小姨,也被揭露早就是家暴慣犯,附近鄰居(變音處理)說:「(因為聽說他本來就有家暴,所以都有備案家暴啊)(他們好像已經吵很久了,只要一吵架警察就會來,我們只知道警察經常來)。」

    謝姓嫌犯VS.女兒說:「我被抓到了。」帶著妻小出遊記錄幸福時刻,臉書滿滿都在曬女兒,但這些已成過眼雲煙,謝姓嫌犯和妻子,結婚11年育有2女,之前同住妻子娘家,但因為長年言語糾紛,5月17日妻子聲請保護令,法院6月15日核准,但嫌犯這個月5日違反保護令,遭到警方逮捕,新北檢認定他情節輕微,諭令無保請回並按程序通知,警方與家防中心,結果今(7)日上午謝姓嫌犯,就埋伏行凶。

    嫌犯曾在臉書發文寫下,抱緊我爸爸保護你,營造慈父形象,但他卻以殘忍的方式,狠心殺害妻子實在諷刺,謝姓嫌犯VS.記者說:「(為什麼要殺小姨跟妻子)。」

    一般違反家暴保護令,若檢方和法院認定情節嚴重,會裁定羈押,但若情節輕微又是首犯,通常請回或交保,但若再犯高機率被羈押,律師李育昇(非當事律師)說:「(嫌犯)回妻子住所時,可能沒有太過於激烈的動作,因此檢察官依據當時的情況,認為情節沒有過於嚴重,而且只是第一次違反保護令。」

    家暴令不但沒有成為護身符,還一次害2命,外界質疑檢方到底在做什麼,這個保護令毫無效力,到底保護了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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