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鋒 蕭鈺燁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頭份分局吳姓警員處理家暴案,開槍擊斃手持利器進逼的蔡姓男子,檢察官勘驗密錄器影像,初步認定這名警員有過失致死的罪嫌,諭知3萬元交保,頭份分局表示尊重,但強調會委任律師幫忙這名員警打官司,不會讓他孤獨面對司法纏訟,外傳死者母親質疑這名警員,沒有積極勸阻就開槍,檢察官目前正在蒐集更多事證,查明真相。
警方強調,這名警員與被害人生命安全都受到威脅,情況危急警員才會開槍,檢察官諭知交保,讓警方相當驚訝,苗栗縣頭份警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說:「對於地檢署檢察官交保之決定,雖感到驚訝,但也只能尊重。」
回顧這起事件,49歲無業的蔡姓男子與43歲的陳姓女友疑似有感情糾紛,昨(18)日凌晨蔡姓男子酒後手持2把利器,挾持女友走到屋外,還步步進逼前來處理的警員,警員先開一槍擊中他的左手,但蔡姓男子還是持續走向警員,警員再開第二槍打中他的左胸口,蔡姓男子傷重死亡,警方強調,不會讓這名警員孤獨面對司法纏訟。
苗栗縣頭份警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說:「員警因公涉訟,必定給予積極的協助,不會讓勇於任事的同仁,孤獨面對司法纏訟。」
死者母親雖然還沒提出正式告訴,但外傳她質疑這名警員當下沒有積極勸阻就開槍,至於這名警員到底是自我防衛,還是執法過當,目前是偵查階段的初期,後續有待檢察官查明事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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