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撞死騎士!疑肇事前撞單車被輕放 警:調查中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台南左鎮4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轎車擦撞機車後翻落邊坡,導致17歲的機車騎士慘死,肇事的18歲蘇姓男子是無照駕駛,其實,在事發前,肇事車輛就先與一名單車騎士發生碰撞事故,員警獲報到場開單處理後就把人放走,因此遭質疑處理過程是否有瑕疵,轄區警方回應,目前調查中,如有違反規定將從嚴懲處。

跟著重節奏音樂,開車的一路飆,刺激的速度感,讓車上幾個人一直尖叫,只是不久後出事了,撞上前方一輛機車,他們整輛車也摔下邊坡,台南特搜隊到場救援,救出車上兩個人,兩人都送醫救治,被撞的17歲機車騎士,傷重不治。

台南左鎮10月4日,發生的這起死亡車禍,其實在轎車肇事前,就先與一輛自行車發生擦撞,當時有單車騎士目擊,肇事轎車上幾個人的誇張行徑,目擊單車騎士說:「有一次他車窗拉下來的時候,看到的是一個女生在開的,那台車子的右後照鏡就已經有點歪掉了,就是他那時候一開始先擦撞到單車騎士的時候,已經歪掉不能用了,就是無法打開了,所以這時候照理說,他應該未成年,他(員警)就不能再給他們開走了。」

就是這樣在山路上狂飆,而連續發生車禍,然而第一時間與單車擦撞時,當時處理的員警就發現,肇事的18歲蘇姓駕駛,是無照駕駛,卻開完單後就把人放走,才會造成後續悲劇的發生,因此遭質疑處理過程有疏失,新化分局交通組組長王琳敬說:「本案員警處理過程,有無涉及行政疏失,業由本分局調查中。」

根據道交條例第21條規定,駕駛人如果無照上路,可處6千元至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再駕駛,警方並不會立即扣車或沒入車輛,除非違規者5年內累犯,或發生造成重傷死亡等重大事故,因此如果只是屬一般違規,多半是開單告發後,由家屬或友人將車領回,轄區分局強調,如果調查後,員警確實違反規定,將會從嚴懲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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