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擦撞女騎士涉肇逃! 黃子佼發聲明: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

開車擦撞女騎士涉肇逃! 黃子佼發聲明: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 | 華視新聞
圖 /取自資料照

吳欣蓉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黃子佼日前才因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判刑8月,今(7)日又傳出8月駕車在路上發生車禍,造成騎士多處擦挫傷,卻未等警方到場就離開現場,被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黃子佼也發出聲明回應了。

據了解,8月16日黃子佼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與同向騎乘機車的林姓婦人發生擦撞,造成林婦多處擦傷,未等警方到場就離開。該婦人自行前往醫院就醫、驗傷後,到警局報案,警方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將黃子佼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對此,黃子佼回應,是在九月底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此況,並積極處理筆錄事宜。當時駕車為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煞車動作,之後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但影片顯示後方一台機車同時從車子右側往前行駛,之後當車駛離時,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而黃在車內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聲響,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

黃子佼聲明全文:

根據今日部分媒體報導黃先生發生之交通事故,內容有誤,特此通知。

根據二重派出所調閱當天現場路邊監視器,影片清楚錄示:黃先生駕駛的車輛,是為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煞車動作,停頓讓行,才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

影片顯示,在此同時,後方一台機車,從黃先生車子的右側,同向往前行駛。

影片繼續顯示,黃先生車子駛離,但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

而車內的黃先生,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是依照常理,持續穩定往前行進。

當下行車視線,也自然是望向左前方彎道路段,未查右後方任何異狀,所以沒有逗留依規定善後,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

黃先生是於九月底,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八月底現場此況。 

在九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五天,黃先生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

黃先生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

請報導時,尊重事故現場事實。勿干擾調查進度。

如有疑慮,懇請務必洽三重分局二重派出所,查證以上所述之監視器影片內容,請勿以訛傳訛誤導視聽。

特此,感激不盡。祝大家行車平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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