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去年九月,台中有2名男子,去跟一名洪姓男子討債,結果雙方爆發肢體衝突,而洪姓男子在抵抗的過程中,手持利器把其中一名高姓男子刺死,一審被判刑8年6個月,合議庭和國民法官認為,洪姓男子雖然主張是正當防衛,但他連續攻擊,還傷人性命,不能構成減刑的要件,而洪姓男子的律師,也提出主張,強調美國有所謂的堡壘原則,只要住家被侵入,居民就可以做積極的防衛,但是國情不同,台灣只能被動防衛,所以對於這個判決結果很失望,將會提出上訴。
去年9月,台中霧峰區發生兇殺案,2名男子闖入洪姓男子住家討債,洪姓男子手持利器將對方刺傷,其中高姓男子傷重死亡,昨(13)日下午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台中地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黃玉琪說:「洪姓被告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8年6月。」
身穿白色外套的洪姓男子,聽完判決後在律師的陪同下,默默離開法院,檢警調查,去年9月洪姓男子,與大他19歲的前女友李姓女子分手,李姓女子認為她送給男方的10多萬元現金與金飾,應該要歸還,鄭姓男子幫她出面討債還找了高姓男子陪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洪姓男子刺傷2人,鄭姓男子急救後撿回一命,高姓男子傷重不治,洪姓男子受到輕傷。
命案現場拉起黃色封鎖線,鑑識小組來來回回進行採證調查,合議庭由法官與國民法官進行審理,洪姓男子自首的部分給予減刑,但他連續攻擊對方,還傷人性命,過度防衛不能減刑。台中地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黃玉琪說:「經國民法官法庭審酌,本件並沒有情堪憫恕的情形,無法適用該規定,酌減其刑。」
對於這樣的判決,洪姓男子的委任律師感到相當失望,被告委任律師周仲鼎說:「失望,以美國的堡壘原則來講,美國都可以積極的做一些,積極的防衛,台灣的話變成是說,只能夠被動的防衛。」律師強調,基於自我防衛原則,希望能主張無罪或免刑,但強度要怎麼認定,台灣跟美國國情不同,後續會向法院提出上訴尋求司法救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