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資料照片)
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2千多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個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5)日改判1年6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黃子佼涉「創意私房」案,購買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一審遭判刑8月。黃子佼上訴二審,並於昨(24)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已深刻且誠摯地悔悟,並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高等法院今日宣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決黃子佼1年6月徒刑,緩刑4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