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照相太多惹民怨 警政署:增訂具體設置與調整標準

測速照相太多惹民怨 警政署:增訂具體設置與調整標準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林李翰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針對藝人陳為民日前批評國內測速照相過多,而部分立委也對此議題關心。對此,警政署表示,將儘速邀集交通部及專家學者研修「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增訂測速照相具體設置與調整標準,供各地方警察機關依循,確保執法回歸維護交通安全之核心目的。

藝人陳為民日前指台灣道路測速照相機密度高是國恥;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則擬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科技執法的條文,廢除區間測速作為違規舉發的手段;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林楚茵與路權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專家學者討論,修改罰款分配辦法。

警政署表示,執法點位係由各地方警察機關依轄區交通狀況及特性規劃設置,為落實交通安全之核心目的,以確立「工程改善先行」為原則,未來面對改善路段或路口安全時,將優先協調工程主管機關優化道路設施,於工程改善無效後,始得設置測速照相設備等科技執法儀器。

警政署指出,將儘速邀集交通部及專家學者研修「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增訂測速照相具體設置與調整標準,供各地方警察機關依循,確保執法回歸維護交通安全之核心目的。

警政署強調,交通執法不應隱蔽,並應落實滾動式檢討修正機制,若路段(口)經工程改善後,交通事故發生率有下降趨勢,即應適時評估調整或汰除測速照相設備等儀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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