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成功嶺去年9月22日下午發生打靶事故,邵姓義務役男因不明原因擊發致左臉受傷,而役男受傷的照片也在網路上瘋傳。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今(6)日表示,疑因邵男自行操作槍枝不慎所致。而散布傷勢照片的部分,檢方也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其中,黃姓女版主求刑1年、張姓軍官求刑10月、周姓男子求刑8月。
陸軍十軍團234機步旅於去年9月22日下午4點多,在成功嶺進行T91步槍射擊訓練時邵姓士兵發生打靶事故,致左側顏面等處嚴重受創,經送往烏日林新醫院後轉往三軍總醫院治療,目前生命跡象穩定。
台中地檢署表示,全案指派軍法專組柯學航檢察官指揮偵辦,槍枝送陸軍台中甲型聯保廠及刑事警察局鑑定,結果均認槍枝外觀完整,槍管、保險及相關機械結構正常,並無膛炸,另就槍枝留存DNA 採驗鑑定結果,僅檢出與邵員DNA-STR型別相符之生物跡證,未發現他人DNA。檢視邵男所戴戰術頭盔,研判遭彈頭由下往上撞擊帽緣。
檢察官也勘驗當日靶場射擊過程影像,確認現場有安全軍官在射手後方警戒待命;邵員於立射階段即將完成全部射擊時(已完成臥射及跪射),在槍枝內尚餘最後一發子彈之情形下,先行收槍,並於持槍姿勢中突然擊發該最後一發子彈,隨即後仰倒地,造成左側顏面等處創傷,足認受傷子彈是由其本人所持槍枝擊發,並無外力介入。
依刑事局彈道重建模擬結果,研判彈道方向自邵男上顎左側門牙處進入,往左眼方向行進,造成左側顏面創傷,續而向上撞擊戰術頭盔左前方帽緣處。
檢方研判,參以邵男先前射擊訓練中,曾有完成射擊後未即時關閉槍枝保險的個人操作習慣等情狀,尚不能排除為邵男自行操作槍枝不慎所致,本案槍擊事故查無應負刑事責任之人。
此外,邵男傷勢在網路中流傳照片,經中檢指揮警方、台中憲兵隊擴大偵辦,經調閱IP位址等資料後,通知涉案的12人,包括陸軍的張姓軍官、蕭姓士官、桃園航警保大的楊姓警員,以及臉書社團黃姓女版主等人到案說明。
檢方偵結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將黃姓女版主等人起訴,其中,黃姓女版主求刑1年、張姓軍官求刑10月、周姓男子求刑8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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