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芳齊
透過各種電子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部落格,以重複不斷地散播不實言論來對特定網友進行霸凌,其實這些網路霸凌問題皆有民法、刑法、兒少法等法律規定來規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更首次成立「電子通訊傳播法」。NCC新聞聯絡人曾憲康表示,電子通訊傳播法主要是回歸於法律規定,使網路上發生的違法事情與法律有直接相對應的依據。面對網路霸凌的盛行,台灣iWIN網站提供許多法律資訊及防範措施,供家長及民眾參考使用。
面對網路霸凌的犯罪,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部法務經理田炎欣認為,光從法律上難以有效規範網路霸凌,由於網際網路多元、自由,但在網路普及化後,實在很難用制式法律去規範。同時,他更從犯罪學的角度提出建議,不管是社群、個人、政府還是全民,都該強化網路與媒體素養,從心態健全的基礎建設做起,去抗衡已經存在的網路霸凌,並逐步去抑制或者進一消除所有的網路霸凌現象。
新聞來源:銘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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