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4 15:00

網路直播引潮流  兩岸都推出相關機制及法規制約不當內容  

林佳璇

 近年,隨著各種網路直播軟體的推出,直播成為群眾關注的焦點。不少利用網路直播平台,進行新聞報導、廣告行銷、對話訪談等,但也有藉此網路平台為了譁眾取寵,直播低俗的內容的用戶。對此,兩岸都推出相關機制及法規禁止這些不法內容的發佈。


 據中央社4月7日報導, 臉書相信大部分使用臉書進行直播的人是想要跟朋友及家人分享歡樂的時光,如果有用戶進行直播時違反社群守則,臉書會在接獲舉報後,在最短時間內中斷不合適的直播內容,提供用戶在直播進行時的檢舉機制。


 臉書表示,「我們不允許Facebook上有色情或暴力的行為及畫面,並且我們鼓勵所有用戶,只要看到任何違反社群守則的直播影片,記得立即檢舉,不要等到直播結束才檢舉。」


 臉書也深知並瞭解當直播內容涉及安全性時,具有一定的挑戰性,這是一個很嚴肅的責任,臉書致力於提供用戶一個安全又能充分表達的環境,因此也很致力於加快處理檢舉回報的速度。


 據京華時報4月14日報導, 北京市網絡表演(直播)行業自律公約新聞發布會在北京舉行,會中提到, 4月18日起,網絡直播將有了多重約束。除網絡直播房間必須標識水印外,直播內容存儲時間不少于15天備查,所有主播必須實名認證。百度、新浪、搜狐、愛奇藝等20余家從事網絡表演(直播)的主要企業負責人共同發布《北京網絡直播行業自律公約》。


 公約承諾,4月18日起,所有主播必須實名認證;網絡直播房間必須標識水印;內容存儲時間不少于15天備查;對于播出涉政、涉槍、涉毒、涉暴、涉黃內容的主播,情節嚴重的將列入黑名單;審核人員對平臺上的直播內容進行24小時實時監管。


 網絡直播已成為網絡文化領域重要的經營模式和文化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透過直播能給群眾帶來資訊的同時,也應傳播更多的正能量。

新聞來源:銘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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