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子盼、何省緯、龍德成
記者/廖子盼、何省緯、龍德成
近年來台灣影視產業的產業人員紛紛向外尋找出路,而鄰近的中國大陸成為他們的首選,金鐘編劇杜政哲也坦言人員出走是無可避免的事,畢竟別人擁有更多的資金與發展空間。杜政哲也說到:「不談政治,如果兩邊分別給你100萬與50萬,但要做的事情是一樣,你又會如何選擇?」
杜政哲表示,拍劇集拍電影處處都需要用到金錢,台灣有很多好的劇本,可是苦於沒有足夠的拍攝資金而作罷,只能拍一些低成本的劇集,重複惡性循環,得不到足夠的廣告收益而難以投放在下期的節目製作中,人往高處看,水往低處流是自然常態。
他也表示,如果這個地方能讓人發揮才華,那為甚麼不去嘗試呢?
曾為中國大陸影視公司寫過不少劇本的他認為,在31條款的措施下,台灣影視產業出走只會更加嚴重,中國提供高額度的資金去發展;但他也提到,不習慣中國大陸的高壓工作環境,相較之下在台灣工作會比較適合自己,同時相信有一部分人也難以割捨對台灣的情懷而選擇留下來。
面對31條款 台商積極正面看待
在四川成都致力於服務台灣兩岸創業青年的亞台青海峽青年創業基地表示,亞台青園區是成都市內國家級的海峽雙創基地,目前已有60餘家台灣企業落地辦公,並且逐月增加中,在31條款發布時,在四川成都的台商是吃了定心丸,而台灣有志西進的人更是加快規劃的腳步,依了解,台商對31條款都是積極正面看待。
其中對台灣藝文工作者赴中工作機會大大提高,亞台青提到,過去台資影視公司落地參與製作上,受主創人員比例、大陸元素、投資比例等限制,與陸方合作意願較低,陸方也因為兩岸影視合作存在內容審定及需要額外支付申報費用而多有顧慮。即使是合拍項目成功立項,也面臨多方配額限制,不一定能引發收視效應。
在31條款發布後,亞台青每日諮詢的次數更勝以往,甚至很多年輕人飛往成都就是要了解市場並諮詢落地註冊相關事宜;因此,亞台青海峽青年創業基地表示,今年4月亞台青在台北成立據點,要提供更即時的成都資訊給台灣團隊與企業。
亞台青海峽青年創業基地表示,兩岸影視產業的溝通合作將進入全新的歷史階段,相信今後在大陸各項頒獎典禮中也會看到越來越多台灣影視的身影。
中國國台辦在2月28日時發布對台「31條款」,內容涵蓋金融、就業、教育、醫療、影視等。自從中國大陸實施「31條款」,中國這塊市場對影視圈工作的人有更大的吸引力,在自由競爭的市場中,無人能阻撓他人向更好的方向前進。但針對「31條款」,文化部跟影視從業者持有不同看法。
「台灣片」跟「中國片」之間的界線恐會模糊不清
針對台灣媒體大部分都將此條款解讀為「惠台措施」,台灣電視劇製作產業聯合總會會長林錫輝表示,大陸並沒有說「惠台」,只說是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措施,大家過度渲染了。
文化部對「31條款」表示,在意識形態上,台灣影視可能會有被中國「國內化」的危機,合作拍片人員比例改變後,可能會出現全由台灣人主創的片,只因為中國出資,就被列為「中國片」的情形,會造成「台灣片」和「中國片」界線會更模糊。
而台灣影視產業會否因此逐步淪為中國代工,只為中國市場服務,也是需要觀察的趨勢。文化部表示,會不斷呼籲中國要尊重表意自由,尊重創意工作者的言論自由,降低審批,這樣才能做到真實的文化交流。
台劇本身的內容要好 否則無法進到大陸市場
對台31條「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其中對於影視產業的3條新法,受到國內相關產業高度關注。條款中第19條表示,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台、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台灣生產的電影或電視劇,沒有數量限制。台灣電視劇製作產業聯合總會會長林錫輝表示,電影其實在兩年前就沒有限制,但這對電視劇受惠最多,主要是目前台劇主要銷售的平台是網站,而網站有一年只能播出30%的境外劇,台劇不再列入30%之中,表示可大幅採購台劇,但是回歸本質,台劇內容質量還是要有一定的水準,否則大陸網站業者也不會買單。
影視業要蓬勃發展 最大因素還是「國際化」
對於台灣為什麼不能像日本、韓國這樣對外輸出影視文化到全世界,杜政哲坦言:「不知道,可能文化部需要更改現行政策,使政策能更符合現在需求才能讓台灣對影視出走潮有所改變。」
文化部表示,現在要做的主要是法案、組織的佈局,跨部會政策架構的轉型及提升預算。今年的幾個大法就是「國家語言發展法」、「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公共媒體法」及「文化基本法」等四大法。
台灣電視劇製作產業聯合總會會長林錫輝表示,台灣如果有好的拍片環境的話他們還是會回來拍,認為這只是一個交流,不是外流。此次條款還有很多细節要各主管部門的領導繼續規劃,如果要往大陸發展就不要挑戰別人的制度。只要夠國際化,像是限韓令,確實有傷到韓國影視業,但韓國影視還是蓬勃發展,因為國際化了。
新聞來源:銘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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