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自製戲劇 增加平台內容獨特性

OTT自製戲劇 增加平台內容獨特性 | 華視新聞

銘報

記者/陳彩玲、郭季恬、羅心妤、李嘉珈、陳臻、陳昱華

2018年愛奇藝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推出首部自製戲劇《1006的房客》,網站上總觀看量達到1348.5萬次,也是2018年Google台灣搜尋排行榜第十名、CHOCO TV的自製戲劇《HIStory2越界》入圍金鐘53獎迷你劇集獎。各家OTT(Over The Top)平台除了購買戲劇或電影版權之外,也開始自製戲劇,增加平台內容的獨特性。

愛奇藝商情分析部的副理吳啟鳴與巧克科技新媒體內容長張庭翡皆表示,自製戲劇的好處不僅能提升自身OTT平台的口碑,更能不受版權方的約束,讓自製戲劇發展的彈性更大、具備更多突破的可能,也不落俗套,從收入面、製作面來看,都是較有優勢的。

吳啟鳴表示,OTT在自製戲劇與一般戲劇相比, 多出1.5~2倍的製作成本,從選題、製作到播映也花費許多時間,但因為可以自由選材,加上不受版權限制,使得在各方面彈性較高、範圍變廣,這也是OTT依舊願意付出成本做自己的自製戲劇的原因。

盈利方面,除了購買國內外熱門戲劇節目取得利潤外,也在自製戲劇上有所突破,首次改變與以往不同的獲利模式。愛奇藝用戶事業部內容營運中心營運副理羅婉妤表示,藉由「網台聯動」,運用與電視台間的合作,吸引電視族群也讓戲劇增加曝光度,與電視台一同合作,也讓雙方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達到共榮共存的效果。

除此之外,張庭翡表示,透過版權販售及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補助,為主要的獲利模式。

吳啟鳴說,電視一般戲劇與OTT自製戲劇的用戶輪廓大不相同,收看電視的族群年齡平均較高,而觀看OTT的平均年齡相對較小,加上製作手法、經營理念以及受眾各自皆有優勢,但OTT希望運用自製戲劇,吸引不同的客群,創造更佳的瀏覽率,以自製戲劇作為跳板,並非營利來源。

張庭翡說,自製戲劇在宣傳手法上結合了OTT平台與電視台,是戲劇崛起的新效應之一,而OTT平台在操作上,並非以單部戲劇有無回本為重,而是以吸引不同的受眾前往平台增加觸及率為主軸。

新聞來源:銘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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