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生遭控種族歧視 校方處分掀論戰

美大生遭控種族歧視 校方處分掀論戰 | 華視新聞

賴羿安

【記者賴羿安綜合報導】美國肯塔基大學(University of Kentucky, UK )學生蘇菲雅・羅辛(Sophia Rosing)6日疑似因酒醉,反覆以種族歧視的侮辱字眼霸凌並肢體攻擊校內兩名黑人學生,進而面臨中斷學業的處境。9日校方發布聲明承諾不再讓該名學生重新申請入學,並永遠禁止他進入校園。

6日凌晨,該暴力事件影片在社群迅速流傳,其中一名黑人受害者凱拉・史賓(Kylah Spring)決定以社群力量引起民眾關注。7日晚上的集會中,在眾人的鼓勵下,史賓帶著眼淚說:「這是美國學校不斷發生的議題。我的精神不會被你(羅辛)擊垮,你需要為你的行為負責。」

7日晚上,凱拉・史賓以動人的演講再次訴說他所遭遇到的傷害,並且感謝群眾給予的支持。 圖/截自學生媒體肯塔基核心(Kentucky Kernel)Twitter

面臨排山倒海的社群聲量,校方雖在事發幾小時內宣佈羅辛暫時禁止入校,並在事發三天後聲明羅辛不再是肯塔基大學學生,承諾會持續調查;然而貼文下方卻充滿質疑校方處理方式的留言,許多學生不滿於校方沒有做出退學的處分。肯塔基大學學生梅根・泰瑞爾(Megan Tyrrell)生氣地說:「即便擁有證據,羅辛遭到起訴的罪行卻跟種族歧視無關。校方也沒有為受害者史賓給予任何支持或補償。」

在反種族主義的集會中,凱拉・史賓與他的其他黑人女性親友共同呼籲「保護黑人女性」。 圖/截自凱拉・史賓Instagram

長期關注種族議題、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在美國的文化下,若攻擊帶有種族歧視的動機,就會變得非常嚴重,在法律上也會重罰。」然而公立大學受到憲法直接約束,進行嚴重的懲處需要經過正當程序,因此廖元豪認為校方的處置是合理的。另一方面,美國的法律重視言論自由,雖然此一事件牽涉到種族歧視的字眼,但單純不雅的話語在刑法上卻無須承擔責任。「校規可以說歧視言論傷害其他學生並且作出處分,但到法律的層次未必構成犯罪。」廖元豪表示。

肯塔基大學明確將種族歧視列入違反校規的行爲,反觀台灣的校規,卻鮮少針對種族的議題做規範。廖元豪認為,即便種族衝突未必如美國嚴重,法律的規範還是存在宣導作用,台灣也需要重視文化敏感度的教育。「其實很多原住民的學生在校園裡對於其他人的批評是非常受傷,你們覺得沒什麼的話對他們來說是很傷害的。」廖元豪說道。

肯塔基大學在粉專上更新校園針對種族歧視事件的後續處理,留言仍充滿學生的不滿。 圖/截自肯塔基大學Instagram

羅辛接下來要面對因酒醉而擾亂秩序、襲擊警察的審判,也需要接受校方針對種族歧視而做出的調查。泰瑞爾說:「種族歧視在肯塔基校園內是非常普遍的,許多關於不同色種學生的故事因為史賓而浮出檯面,嘗試發聲。」學生盼望校方能更加重視族群平等,給予受害者應有的補償。

新聞來源:政大-大學報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