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長侵吞震災款 判刑兩年

陸 剛 報導  / 台中市

  前任台中和平分局分局長陳滄楠,因為侵吞地震補助款,今天被判兩年的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和平分局在地震過後,請領了七十多萬的震災補助款。當時的分局長陳滄楠,竟然利用職務,侵佔其中的四十萬。檢察官開始調查後,還向部下借錢回補公庫,企圖掩飾。當時檢察官具體求刑十二年。最後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兩年的徒刑,還要追回被他侵吞的四十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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