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38萬入籍台灣

李正文 張書銘 何家俊 報導  / 台北市

  台灣民眾要取得美國綠卡或是其他國籍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入籍台灣卻很容易,條件是只要新台幣三十八萬存款證明,再加上每年在台灣待上一百多天滿五年。台北市民政局最近發現,很多緬甸學生爭相申請入籍,他們說這樣找工作比較方便。(李正文 張書銘 何家俊)

  迎面走來是高頭大馬,對街又有位金髮碧眼,可別叫對方阿斗仔,他可能和你我一樣是中華民國國民,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台北市民政局拿出匯整資料,去年有將近四十位緬甸學生想成為台灣人,拿到台灣警局清白證明、一張緬甸良民證,還要打上自願放棄外國籍,更重要的是現行國籍法規定可以二選一。第一,動產或不動產超過五百萬或是存摺裡有三十八萬八百零四十元,如果是你,要選哪一個?

  在緬甸餐廳工作的吳小姐,入籍台灣已經有五年了,住在台北市,收入比緬甸好,她說不可否認有人會想鑽漏洞,台灣這麼小,拿到了身分,家屬依親來台定居可能一長串,也分享了社福資源與工作機會,對於這些新台灣人平等對待之前的從嚴把關,中央要好好聽聽戶政單位發現的警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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