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
十九歲少女愛唱歌,高中畢業後堅持夢想在街頭走唱到大賣場駐唱,現在月入十五萬,連父母妹妹都加入,一家四口都是街頭藝人。
拿起麥克風,才十九歲的走唱妹曼青,唱起歌來有模有樣,唱的人投入,一旁圍觀的民眾聽的更陶醉,就連小朋友也忍不住搖擺一下。
因為愛唱歌,更堅持要靠唱歌來養活自己,曼青高中畢業後就帶著她的樂器,四處在街頭彈唱,五歲就會彈鋼琴,現在還會六種樂器,會唱的歌七百多首,有著這身好本領,所到之處都是焦點,就連賣場也邀請駐唱,一個月光是民眾的小費和車馬費,月入十五萬。
不只曼青,他的爸爸媽媽和妹妹也很愛唱歌,現在還決定乾脆全家人一塊走唱,組成家庭式的街頭藝人,希望用一家人的歌聲,讓桃園的民眾歡喜來鬥陣。﹝記者黃俊杰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