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女大學生,日前機車遺失前往派出所報案,警員卻只登記遺失車牌, 因此當他的機車被找到時,只能領回車牌,不能把車騎走,女大學生氣得痛罵員警故意吃案。
發生疑似吃案疑雲的廣福派出所,一大早氣氛詭異,派出所幾乎全員到齊,但是獨獨沒見到登記錯誤的員警,主管趕緊出面澄清,強調是行政疏失,不是故意吃案。
李姓大學生因為機車失竊來報案,警員卻將失竊報案單上的協尋種類填為機車車牌,等到機車被台北市警局找到時,發現她僅報車牌失竊,因此只能讓他領回車牌,李姓大學生只好兩度回派出所,拿到協尋引擎及車身的四聯單才領回整部機車,複雜的程序,讓他氣得大罵。
李姓大學生懷疑警方因為擔心機車失竊,影響派出所績效,所以故意登載錯誤,掩飾竊案,這種為民服務的心態和辦案方式實在無法令人苟同。(記者林裕豐 詹維耕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