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話不能隨便亂說,廣告也不能隨便代言。藝人溫翠蘋就因為代言的竹炭塑身衣廣告不實,成為第一位代言產品被罰款的藝人,她被罰了八萬元。
號稱有減肥功能的竹炭塑身衣,被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對三家業者祭出重罰,各處以四百萬元罰鍰,連代言的藝人溫翠蘋,也被公平會援引行政罰法,處以八萬元罰緩,成為藝人見證代言被罰的第一樁。
過去針對電視廣告不實,公平會只能罰廣告主,但自從行政罰法通過之後,也能對自然人開罰,尤其藝人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公平會認為,他們所背負的社會責任相對也比較大,八萬雖不多但有象徵意義。
事實上,溫翠蘋代言的竹炭塑身衣廣告,早在去年就因為包裝成電視節目播出,八個電視頻道因而被NCC重罰,後來NCC將廣告移送給公平會調查,現在廣告主、代言藝人也被開罰。(記者張玉菁 郭俊麟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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