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地出門條款 棄養父母沒遺產

 / 台北市

  養兒能不能防老呢?棄養老父母的問題越來越嚴重了!社會上經常有老人家被子女遺棄,但父母過世後子女又出來搶遺產,對此法務部修訂掃地出門條款,只要子女在父母生前未盡撫養責任,就沒有權力繼承任何遺產。

  七十多歲的石老太太骨瘦如柴,中風不但沒人照顧,還被當成垃圾一樣丟在陽台地上,長褥瘡、全身爬滿螞蟻,但她不是沒有家人,只是她的兒子對她就像對外人一樣惡劣。

  過去是擔心子欲養而親不待,但現在是子不養而親無奈。再多的失望也只能老淚縱橫,平時不理不睬的兒女,通常只有等到父母走了才搶著爭遺產,也引發倫常爭議,法務部決定訂法條,未來只要子女在父母生前未盡孝道、不顧父母死活,遺產一毛也拿不到。

  只是有時候兒女棄養,是由於過去的陰影,小時候父母拋家棄子,造成親情疏離,但當撫養還得用領不領得到遺產來解決,親子之間還剩下什麼?﹝記者戴君恬、翁乾晃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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